湖北省武漢市ZC皮帶輸送機廠家ebd湖北省武漢市ZC皮帶輸送機廠家質量控制要點 1、皮帶機縱向中心線與基礎實際軸線距離的允許偏差為±20mm; 2、組裝頭架、尾架、中間架及其支腿等機架應符合下列要求; 2.1、機架中心線與輸送機縱向中心線應重合其偏差不應大于3mm; 2.2、機架中心線的直線度偏差在任意25m長度內不應大于5mm; 2.3、在垂直于機架縱向中心線的平面內,機架橫截面兩對角線長度之差,不應大于兩對角線長度平均值的3/1000; 2.4、機架支腿對建筑物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應大于2/1000; 2.5、中間架的間距,其允許偏差為±1.5mm,高低差不應大于間距的2/1000; 2.6、機架接頭處的左、右偏移偏差和高低均不應大于1mm; 3、組裝傳動滾筒、改向滾筒和拉緊滾筒應符合下列要求: 3.1、滾筒橫向中心與輸送機縱向中心線應重合,其偏差不應大于2mm; 3.2、滾筒軸線與輸送機縱向中心線的垂直度偏差不應大于2/1000; 3.3、滾筒軸線的水平度偏差不應大于1/1000; 3.4、對于雙驅動滾筒,兩滾筒軸線的平行度偏差不應大于0.4mm; 4、組裝托輥應符合下列要求: 4.1、托輥橫向中心線與輸送機縱向中心線應重合,其偏差不應大于3mm; 4.2、對于非用于調心或過渡的托輥輥子,其上表面母線應位于同一平面上或同一半徑的弧面上,且相鄰三組托輥輥子上表面母線的相對標高差不應大于2mm:(注:1、平面指水平面或傾斜面,2、皮帶機凸弧段或凹弧段上的托輥輥子母線具有弧線型。) 5、塊式制動器在松閘狀態下,閘瓦不應接觸制動輪工作面;在額定制動力矩下,閘瓦與制動輪工作面的貼合面積,壓制成型的,每塊不應小于設計面積的50%,普通石棉的,每塊不應小于設計面積的70%,盤式制動器在松閘狀態下,閘瓦與制動盤的間隙宜為1mm;制動時,閘瓦與制動盤工作的接觸面積不應小于制動面積的80%。 6、拉緊滾筒在輸送帶連接后的位置,應按拉緊裝置的形式、輸送帶帶芯材料、帶長和啟、制動要求確定,并應符合下列要求; 6.1、垂直框架式或水平車式拉緊裝置,往前松動行程應為全程的20%-40%,其中,尼龍芯帶、帆布芯帶或輸送機長度大于200m的,以及電動機直接啟動和有制動要求的,松動行程應取小值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