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Electric Vehicle Batteries | ||||
| Battery Te | Voltage(V) | Capacity | Overall Dimensions(mm) | Weight |
| (AH/2HR) | (kg) | |||
| 6-DZM-8 | 12 | 8 | 113×83×101/101 | 2.9 |
| 6-DZM-10 | 12 | 12 | 151×99×95/101 | 4.2 |
| 6-DZM-14 | 12 | 14 | 152×99×97/102 | 4.4 |
| 6-DZM-17 | 12 | 17 | 181×77×167.5 | 6.1 |
| 6-DZM-20 | 12 | 20 | 181×78×167.5 | 6.7 |
| 6-DZM-22 | 12 | 22 | 181×77×172/172 | 7.2 |
| 6-DZM-24 | 12 | 24 | 166×175×126/128 | 9.2 |
一、蓄電池的用途及特點
本產品是我廠新研制開發的高新型產品,采用管式正板,涂膏式負板。具有容量大、壽命長、深放電性能好等特點。電池殼體堅固耐用、美觀大方。主要用于各種電力助動車做直流電源用。
二、蓄電池的出廠分兩種方式
1、已加注電解液并充好電出廠。可立交付使用
注:如出廠后過1個月,請按相應的電流值補充電后,再行使用。
2、干式狀態出廠。加液后須經初充電后,方可使用。
三、使用方法
1、撕去蓄電池工作栓排氣孔上的不干膠。
2、將工作栓擰下,注入密度為1.260&plun;0.005g/cm3(25。C)的電解液。
3、電解液注入蓄電池內的高度,應高于匯流排上表面10~15mm。
4、蓄電池注入電解液后,待液溫降至35。C以下時開始進行初充電,充電電流見附表。初充電以恒流充電 直至充電完畢,初充電時間約為24&plun;2h。具備下列現象則為充電完畢。
a.電壓和電解液密度連續2小時以上無明顯變化
b.電池內部發生強烈的氣泡,電解液呈“沸騰”現象。
5、已充電未使用的蓄電池,每月應進行普通充電,充電電流見附表。普通充電分為兩階段,開始以第 一階段電流充電,當蓄電池端電壓至14.4V時,改用第二階段電流充電,直至充電完畢,充足電后的標志 與初充電相同。
6、蓄電池在正常使用情況下,每天在使用后的充電,應以正常補充電電流進行充電,充電電量是使用過程 中放電電量的1.2-1.6倍。
在任何充電方法中,電解液溫度均不得過45。C,若已接近45。C,應設法降溫(風冷或水冷)或減半 充電電流,如溫度仍降,則應暫時停止充電,待溫度下降到35。C時再進行充電,且須適當延長充電 時間。
7、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,液面高度要嚴格控制在規定范圍內,應定期檢查液面,并視液面下降情況適當補 加蒸餾水(純凈水)。
8、為電池質量,充好電后應將電解液密度調整適當。
四、蓄電池維護保養及注意事項
1、未注液的蓄電池應保存在環境溫度5。C~40。C的清潔、干燥、通風的庫房內。
2、經常保持蓄電池外部及接線處的清潔、干燥。
3、蓄電池內不準落入任何雜物,電解液應保持在max和min之間,即標準液面,工作栓應處于旋緊狀態
4、切勿使用河水、井水及自來水或其他含有雜質的水配制電解液。
5、蓄電池工作栓上的氣孔應保持暢通,使用或存放時應遠離明火,保持通風,可燃氣體聚集,遇明火 發生意外事故。
6、蓄電池用的電解液對皮膚、眼睛、衣物等均有腐蝕作用,移動時應注意電解液溢出。
五、我廠的質量是:
蓄電池保質期為半年。在保質期內,由于原材料或制造缺陷產生的質量問題,我廠負責修理或退換。由于用戶使用不當(如不按我廠產品說明書使用或維護)造成的質量問題,不在保質范圍內,但我廠可為用戶提供技術咨詢或服務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