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原則高度為1.3米(配套外殼高度為1.5米)或1.5米(配套外殼高度為1.8米)。
原理是發射器內置線性排列的量發光元件,接受器內置與發射器數量相同的接受元件,發射器和接收器的對應光電元件依次按順序同步觸發,檢測光路是否導通。當汽車通過掃描區域時,部分或光束被遮擋,因而被檢測出。并將光信號轉換為電信號,從而實現對車輛數據的綜合檢測,與其它檢測技術相比,車輛檢測器產品技術成熟,安裝簡便,響應,干擾,可輸出豐富的車輛數據信息,能檢測各種車輛。車輛掃描系統主要用于:一般公路收費站、不停車收費系統(ETC)、自動車輛分類系統(C)、公路計重收費系統(WIM)、固定式限檢測站、海關車輛管理系統等。
產品特點:
光幕高度,140mm到2880mm;
光軸間距,20、40、80mm三種,其他間距可訂做;
檢測距離,0-5-10mm;
LED指示燈可顯示光幕的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;
控制輸出:雙NPN輸出,一路車輛檢測信號輸出或控制信號輸出;
二路光幕故障報警輸出;
RS485通訊協議






